2020 版比 2007 版改了什么
每条变化都标了来源:协会说明 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闻稿或答记者问里明确写到的;原文比对 是本站逐字比对协会发布的《修订内容对比表》两栏得出的。协会只概括了「扩展 8 种、优化 7 种」而未逐一点名的,本站不替它补全名单。
总体变化
- 协会说明病种数:原有 25 种重疾定义扩展为 28 种重度疾病和 3 种轻度疾病。新增的 3 种重度疾病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 协会说明分级:首次引入轻度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 3 种核心疾病按严重程度分为重度和轻度两级。
- 协会说明轻度保额上限:规范 2.2:每种轻度疾病的累计保险金额不应高于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 30%;有多次赔付的,单次保额也不应高于同一赔付次序重度疾病单次保额的 30%。
- 原文比对必保六种:2.1 必须包含的六种疾病改用新名称: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如果产品还保了保额低于这六种的其他疾病,还应包含三种轻度疾病。
- 协会说明扩展与优化:扩展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8 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严重慢性肾衰竭等 7 种疾病定义。协会未逐一列出全部 8 种与 7 种,本站只在对应病种下写出能从两版原文逐字核到的差异。
- 原文比对除外责任:3.2.1 删去「受益人」,只保留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007 版「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拆成 3.2.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和 3.2.3「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3.2.5 改为「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 原文比对术语释义:新增组织病理学检查、ICD-10 与 ICD-O-3、TNM 分期、甲状腺癌的 TNM 分期、肌力、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等释义;2007 版「肢体机能完全丧失」释义删去,其中「肢体」的含义单列为 3.3.6;「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改为「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 原文比对适用年龄表述:「十八周岁以上」改为「十八周岁及以上」;协会答记者问说明适用范围不变,仍为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
- 原文比对施行与衔接:规范 5.2: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发布前已生效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签订的成年人重疾险合同应当符合本规范。2007 版对应条款是「2007 年 8 月 1 日后」签订的合同应当符合。
- 原文比对定期评估:规范 5.1:协会设立保险行业疾病定义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至少每 5 年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全面评估。截至 2026-09-22,协会「自律规范」栏目未见 2020 年修订版之后的新修订版。
逐病种
| 2020 条款 | 2020 名称 | 变化 |
|---|---|---|
| 3.1.1.1 | 恶性肿瘤——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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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 | 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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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3 |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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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4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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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5 |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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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6 | 严重慢性肾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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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7 | 多个肢体缺失 | 两版定义文字一致。 |
| 3.1.1.8 | 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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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9 | 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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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0 | 严重慢性肝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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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1 | 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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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2 | 深度昏迷 | 两版条件一致(2020 版补了 GCS 英文缩写)。 |
| 3.1.1.13 | 双耳失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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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4 | 双目失明 | 两版定义文字一致。 |
| 3.1.1.15 | 瘫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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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6 | 心脏瓣膜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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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7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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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8 | 严重脑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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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19 | 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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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0 | 严重Ⅲ度烧伤 | 两版定义文字一致。 |
| 3.1.1.21 | 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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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2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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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3 | 语言能力丧失 | 两版条件一致(语序微调)。 |
| 3.1.1.24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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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5 | 主动脉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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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6 | 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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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7 | 严重克罗恩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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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28 |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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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1 | 恶性肿瘤——轻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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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2 |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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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3 |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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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从哪里核
2007 年版原文取自《修订内容对比表》左栏「修订前」,2020 年版取自规范正式文本,两份都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布。协会说明见新闻稿和答记者问。查证日期 202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