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病种定义对照台ZHONGJIXIAN.NET.CN · 规范 2020 版
3.1.1.14重度疾病重度第 14 种

双目失明

宣传材料标题(规范第 4 章):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下面把第 3.1.1.14 条定义拆成 5 条要件,逐项对照病历,结果栏即时显示还差哪几项。

3.1.1.14重度疾病重度第 14 种

双目失明

规范第 4 章宣传用标题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规范在本病种后注明: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看保单这一条有没有年龄起点。

  1. A总述要件(规范 3.1)此项须满足
    1. A1

      诊断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资格见 3.3.1)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3.1释义 3.3.1

      A1 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资格见 3.3.1)
  2. B要件此项须满足
    1. B1

      诊断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3.1.1.14释义 3.3.10

      B1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3. C双眼中较好的那只眼(至少一项)以下 3 项至少满足 1 项
    1. C1

      程度眼球缺失或摘除

      眼球缺失或摘除3.1.1.14

      C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C2

      程度矫正视力低于 0.0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1.1.14

      C2 矫正视力低于 0.02
    3. C3

      程度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3.1.1.14

      C3 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满足 0 · 不满足 0 · 不确定 0看结果 ↓

规范原文3.1.1.14

2020 年修订版 · 3.1.1.14 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与 2007 年版对照3.1.14

2007 年版 · 3.1.14 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2020 年修订版 · 3.1.1.14 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缺失或摘除;(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 原文比对两版定义文字一致。

「协会说明」出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20-11-05 新闻稿与答记者问;「原文比对」是本站逐字比对修订内容对比表两栏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