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规范第 4 章宣传用标题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切开心包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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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总述要件(规范 3.1)此项须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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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诊断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资格见 3.3.1)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3.1释义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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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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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手术要件以下 3 项全部须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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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诊断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
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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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手术/治疗已实施切开心包的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
已经实施了切开心包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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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除外不是未切开心包的冠状动脉介入治疗
所有未切开心包的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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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